成都东软学院健康医疗科技学院关于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4年9月4日      阅读:0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成都东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及成都东软学院关于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学院奖助学金名额,健康医疗科技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学校资助中心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评审制度,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制定了我院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细则。

一、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宁琳

副组长:周楚

成员:孙志鹏 魏文娟 陈慧 杜萌泽 徐琦 文海洋 刘健 唐红粼 罗晓雨 雷楠楠 栾永康 熊亮宇 刘睿思

二、评审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

2.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表现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名额分配

根据成都东软学院关于 2024 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我院国家奖学金拟推名额共2人,校级采用差额评审。

4.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行为文明,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具体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排名)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含),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按照所在年级专业所有学生,以保证所有学生均能公平参与申请。

6.评审原则

学院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申请——班素质教师、院综合办、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逐级审查——院系答辩评审——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答辩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审批的办法,所有达到要求、品学兼优的学生都可参评。

7.评选办法

健康医疗科技学院根据学生2023-2024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并根据思想品德状况、学习情况、创新能力、以及遵守校规校纪等情况进行等额评审。

8.评选程序

(1)2024年9月2日收到相关文件。

(2)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4日,我院制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和领导小组名单。

(3)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6日对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和领导小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下发全院。

(4)2024年9月7日—2024年9月18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愿进行线下申请,将相关申报材料交素质教师、院综合办公室逐级审查申报材料。

(5)2024年9月19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拟推学生名单。

(6)2024年9月20日—2022年9月24日,根据文件精神,对我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7)2024年9月25日院系公示完毕,提交推荐名单至学生工作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

2.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名额分配

根据成都东软学院关于 2024 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我院励志奖学金共56人,采用同年级同专业进行名额分配。

4.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行为文明,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4)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宿舍检查在参评学年三学期(含小学期)均未被评为差级。

(7)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活简朴,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具体申请条件

① 在校正式注册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② 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综合考评原则上位于评定范围的前10%;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23-2024学年)获得不少于一次的校级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按照所在年级专业所有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保证所有学生均能公平参与申请。

6.评审原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我院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学生上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学习情况、以及遵守校规校纪等情况进行评审。

7.评选办法

采取“本人自愿申请——素质教师、院综合办、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逐级审查——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答辩评审、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审批”的办法,所有达到要求、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参评。

8.评选程序

(1)2024年9月2日收到相关文件。

(2)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4日,我院制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和领导小组名单。

(3)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6日对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和领导小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下发全院。

(4)2024年9月7日—2024年9月18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愿进行线下申请,将相关申报材料交素质教师、院综合办公室逐级审查申报材料。

(5)2024年9月19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拟推学生名单。

(6)2024年9月20日—2022年9月23日,根据文件精神,对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7)2024年9月25日院系公示完毕,提交推荐名单至学生工作部。

(三)国家助学金

1.受助标准

受助标准:2100元/人/年、3300元/人/年、4500元/人/年。

2.受助对象

受助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3.评审依据

申请条件:

凡我院在籍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行为文明,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设做贡献,若存在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行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当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名额分配

名额待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下发。

5.评审程序

待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下发文件,根据时间节点进行工作推进。

成都东软学院健康医疗科技学院

2024年9月4日

附件1:成都东软学院健康医疗科技学院关于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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