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 号)及《成都东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成东软校发﹝2022﹞23号)等文件规定,经学生申请,根据相关评审办法,各系部按照同年级同专业进行审核推荐,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以下41名同学拟评定为我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到学校进行校级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0月10日至10月13日)。
名单详情见附件。
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时间反馈,反馈地址:B2-309 电话:028-64888493 文老师 邮箱:wenhaiyang@nsu.edu.cn